五、沉要事项
(一)公司章程、注册本钱改观情况
1.汇报期内,市国资委核准了集团公司《章程》订正案,订正内容重要涉及公司名称、注册本钱金、主业领域等事项。
2.汇报期内,市国资委向集团增长注册本钱金人民币4亿元。
(二)归并、分立、遣散或申请破产等事项
汇报期内集团无归并、分立、遣散或申请破产等事项。
(三)沉大融资行为、沉大或有事项等
1.沉大融资行为
2023年集团下属惠盐高速公司提取银行贷款17.67亿元;湘潭储运公司提取银行贷款2.80亿元;盐怡供给链新增流动资金贷款2.12亿元;国际商贸物流新增流动资金贷款1.28亿元。
2.沉大或有事项
截至汇报期末,集团尚未推广及未推广结束的对表担保总额为570,041万元,占汇报期末净资产比例为16.64%。其中,为控股股东、现实节造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为570,041万元,占汇报期末净资产比例为16.64%。集团不存在单笔对表担保金额或对统一担保对象的对表担保金额超过汇报期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情景。
(四)沉大吃亏或沉大损失情况
汇报期内,集团未产生沉大吃亏和沉大损失。
(五)企业聘用、解聘管帐师事务所情况
汇报期内,市国资委选聘并委托本分国际管帐师事务所(特殊通常合资)对集团2023年度财政报表进行审计。
(六)其他沉大事项
无。

